本文首发豆瓣,经译者修订后授权泼先生特别刊发。原文出自Gilles Deleuze,Two regimes of madness:Texts and Interviews 1975-1995, Semiotext(e) / Foreign Agents, 2006, pp181-187. 文中德勒兹的对话者埃尔维·吉贝尔(Hervé Guibert,1955-1991),系法国作家和摄影师,曾是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的密友,他在改善法国公众对待艾滋病的态度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文中所有注释均为译者所加,图片为编者所加。
绘画点燃写作的火焰
作者:埃尔维·吉贝尔&吉尔·德勒兹
译者:石绘
▵ 1981年,吉贝尔的自拍照
▵ 1975年,德勒兹在梵森大学(l'Université de Vincennes,现在的巴黎第八大学)的哲学课堂上,远处黑板上可以看见一个中文的“官”字,还有被擦拭的“你”、“我”等字
吉贝尔:在这部著作[吉贝尔提到的是德勒兹于1981年出版的《弗兰西斯·培根:感觉的逻辑》(Francis Bacon-Logique de la sansation)一书,中译本参见:[法]德勒兹著:《弗兰西斯·培根:感觉的逻辑》,董强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年]问世之前,您对培根[Francis Bacon,英国画家,1909-1992]的评价如何?
德勒兹: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培根产生了某种震撼力。他自述其作品是在制作图像(images),并且是令人震撼的图像。震撼力与某种“令人震惊”之物(再现之物)无关,而是取决于感觉,取决于线条和色彩。
我们所面对的是形体(figures)的强烈在场,有时是单个形体,有时是多个身体,它们悬置在一个平面(plane)之上,在诸色彩的无止尽之中。因此,我们会惊讶于这一神秘事件如何可能,并开始思考这样一位画家在同时代绘画中以及更一般地在艺术史(如埃及艺术)中的位置。对我而言,当前的绘画提供了三个大方向,这些方向不能从形式上而需要从物质上和遗传学上来进行界定:1)抽象,2)表现主义,3)以及利奥塔(Lyotard)所说的形体(Figural)[“图形”来自利奥塔于1971年出版的《话语,图形》(Discours, Figure)一书,中译本(参见:[法]利奥塔:《话语,图形》,谢晶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将“Figure”译为“图形”。在德勒兹那里,“Figure”与触觉化的无组织的“身体”关系密切,与之对立的则是视觉化的有组织的“图像”。因此,“Figure”一词在德勒兹思想语境译为“形体”更加合适],形体并非具象(figurative)[德勒兹认为“具象”对应的是“图解(illustrative)”和“叙述(narrative)”,意味着绘画从属于更高的话语意义秩序,与此相反,培根则创造了将绘画从这一从属中解放出来的纯粹“形体”],确切地说它应该是形体的生产。培根在最后一个方向上走得最远。
吉贝尔:书中,您在卡夫卡(Kafka)的小说人物和培根的绘画人物之间建立了某种关联:在写完关于萨德-马索赫(Sacher-Masach)、普鲁斯特(Proust)以及卡夫卡的著作之后[这三部著作分别指1967年出版的《论萨德·马索赫》(Présentation de Sacher-Masoch),1964年初版以及1976年增订再版的《普鲁斯特与符号》(Proust et les signes),1975年初版的《卡夫卡:走向一种小文学》(Kafka: Pour une Littérature Mineure)],您又写了培根,它们是否同样存在某种关联?
德勒兹:关联是丰富多样的。他们都是描写形体的作家。我们需要区分几个层面。首先,他们向我们呈现了不可测度的痛苦和深刻的焦虑。因此我们能感受到某种“风格主义”(就这个词的艺术含义和米开朗琪罗的意义上而言)[风格主义(Manerism)是指16世纪20年代左右到16世纪末之间出现在意大利的一种艺术现象,风格主义艺术家们开始背离文艺复兴鼎盛时期所强调的比例、平衡、理想美的古典艺术标准,开始在绘画中表现非自然、非平衡的扭曲和张力。米开朗基罗(Michelangelo,1475-1564)、萨托(Andrea del Sarto,1486-1530)、拉斐尔(Raphael,1483-1520)对风格主义产生了重要影响,其中,米开朗基罗被视为其典范先驱],充满了力量和幽默。并且我们发觉这一风格主义非但不过度繁复,而且恰恰来自单纯的简洁性(simplicity)。被折磨或被扭曲之物与极其自然的姿势(postures)有关。培根似乎制造了被折曲的人物,这同样非常适用于卡夫卡,我们也本可以加上贝克特(Beckett)。但是你只需看看那些被强迫长时间保持坐姿的人就足够了,例如一个上学的孩子,看看他(或她)的身体仅仅根据施加于其之上的所有力量来采用最“节省的(economical)”姿势。卡夫卡对压制着某个人脑袋的屋顶很着迷:要么他的下颌可怕地陷入胸膛,要么他的头顶冲破屋顶……简言之,存在着两种非常不同的事物:情境的暴力,它是“具象的”,但是还有姿势的难以置信的暴力,它是“形体的”并且更难把捉。
吉贝尔:您如何写作一本论绘画的书?通过诉诸文学,比如卡夫卡、普鲁斯特、贝克特吗?
德勒兹:文学中的所谓风格同样存在于绘画之中,这就是线条和色彩的装置(assemblage)。我们通过句子中包裹、展开或打破一个线条的方法来辨识一名作家。伟大文学的秘密在于越来越走向简洁(sobriety)。以我喜欢的一位作家为例,凯鲁亚克(Kerouac)的句子结尾就像日本绘画中的一条几乎没有触碰到画纸的线条。金斯伯格(Ginsberg)的一首诗就像一个破碎的表现主义线条。由此,我们可以在画家和作家之间想象某种共同的或可比较的世界,这恰恰是书法的目标。
▵ 1967年弗朗西斯·培根在自己的画室,摄影:John Deakin
吉贝尔:从写作关于绘画这件事中,您能获得某种特殊的愉悦吗?
德勒兹:它让我恐惧。它对我来说似乎非常艰难。其中存在着双重危险:要么描述绘画,然后不再需要一幅真实的绘画(罗伯·格里耶[Robbe-Grillet]和克洛德·西蒙[Claude Simon]凭借其天赋成功地描述了无需实存的绘画)。要么坠入不确定性之中,感情的抒发之中,或应用的形而上学之中。绘画的专属问题在于线条和色彩之中。抽取既非数学类或物理学类的,亦非文学置入绘画中的,但却穿过和切入绘画中的科学概念非常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