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阿兰·巴迪乌(Alain Badiou)已经提过了。巴迪乌以不屑一顾的说法开始讨论,即德勒兹总在任何地方说同样的话:“德勒兹的方法要求的起点总是一个具体案例”(巴迪乌,2000:14)。按他的说法,德勒兹不关心一般理论,而总是从特定案例开始反思。然而,这不意味着德勒兹认为这些案例无法被其他案例替代;相反,无穷的案例(《差异与重复》中的哲学史辩论,斯宾诺莎这样的经典哲学家,电影等艺术形式,福柯这样伟大的当代人,普鲁斯特的小说这样的文学......)都被简化为单纯的例子,因为“指出一个概念的具体情况总是一个问题”(2000:14)。德勒兹这样做只是为了检验他事先创造的概念(如“潜能”)如何在其中发挥作用。巴迪欧说,这些概念差不多是“一个调的”(2000:15):
这也解释了经常让德勒兹的读者惊讶的事:不断用自由间接引语的风格,或故意不明确谁在说话。举个例子,如果我读到:“力与力之间的力,如果没有外力的折叠,人就不会折叠构成他的力,并在人的内部创造自我”[F, 14] 这是福柯的陈述吗?还是德勒兹的解读? (2000: 14)
人们在德勒兹的作品中频繁遇到似乎完全不能归于相关作家的语句。上面的福柯言论不直接引自米歇尔·福柯(1926-1984)的作品。但这句话似乎太过牵强,不能算是对他的话的间接转述。问题来了:德勒兹讨论福柯的文本中,谁是真正的说话者、说话主体?德勒兹解读仅仅是为了借以提出自己的思想吗?如果是这样,德勒兹对福柯的解释就不准确。然而,巴迪欧预先评价:“[对德勒兹来说] 这个案例从不是值得思考的对象”(2000:15)。也就是说,巴迪欧认为,当德勒兹研究特定案例,他从没有思考案例,案例也从没成为真正的“对象”。
因为巴迪欧想与德勒兹的哲学方法保持距离。然而,巴迪欧在核心观点上与德勒兹之间有足够的对抗来与单纯在保卫德勒兹的人区分开来。他提出一个微妙的视角,把握住了如何超越这种在坏和更坏之间选择的关键(要么不认同的容忍德勒兹这种方法,要么像政治德勒兹主义者那样坚持与捍卫它)。
自由间接话语(discours indirect libre)是介于直接引语(discours direct)、间接引语(discours indirect)之间的话语模式:它省略了“指示”间接话语的词(连接词,比如英语通常是“that”,法语是“que”)、报告动词(比如说/思考,在法语中是 dire/penser),从而允许了原属于间接引语的从句保留原来的人称、语法和时态,成为独立的从句。古斯塔夫·福楼拜(1821-1880)、简·奥斯汀(1775-1817)等喜欢用这种手法探讨人物的话语、感情和独白。
在直接引语中,叙述内容由说话者传递,不会产生修改:
说话者的内容会原封不动地传给读者。为了表明这一点,人们用引号将内容从叙述主体中分离出来。
在间接引语中,说话人将叙述内容融入自己的叙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