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德勒兹
本文原刊于《文艺研究》2025年1期,责任编辑黄雨伦,如需转载,须经本刊编辑部授权。
摘 要 “如何画出时间”是德勒兹在《弗兰西斯·培根:感觉的逻辑》一书中提出的问题。尽管这位法国哲学家对绘画和时间之间关系的论述仅有只言片语,但若对照这些文本与他对普鲁斯特和康德的解读便可发现:画家必须通过运用感官的“非逻各斯”关系打破图解性和叙述性的俗套图像,将依附于运动的时间解放出来,并从绘画的“灾变”中创造新的形象。从这个新的形象中涌现的是一种叠合的时间,它包含着现实世界展开的全部潜能,世界的诞生和时间的开端。艺术由于可以表达这种原初时间而成为哲学必须师法的对象。
在《弗兰西斯·培根:感觉的逻辑》这本专论绘画的著作中,法国哲学家吉尔·德勒兹对他钟爱的同时代画家弗兰西斯·培根进行了独具一格的分析,并从后者的绘画实践中萃取了诸多独特的哲学概念。事实上,德勒兹在谈论培根时并未局限于绘画,文学、音乐等艺术亦被提及,并且这些艺术门类在德勒兹的哲学里被整合进一种共通的关系中,特别是在谈到艺术与时间的关系问题时,德勒兹明确断言:“让时间在其自身中变得可以被感觉到,这是所有画家,所有音乐家,以及所有作家的共同职责。”[1]令人疑惑的是,在这句话之后,德勒兹并未给出明确解释,便结束了这一章的内容。我们不禁要追问:艺术家如何表达时间?具体地说,画家如何画出时间?音乐家如何奏出时间?作家如何书写出时间?德勒兹也在“画出力量”这一章中直接发问道:“如何画出时间,或者让人听到时间?”[2]然而,尽管他详细讨论了培根如何让不可见的力量在形象中变为可见,但对于时间如何在绘画中得到表达,书中仅有寥寥几笔,似乎未成系统之论。但是,既然时间问题如此重要,以至德勒兹竟宣称它是所有艺术的“职责”,我们显然不可怠慢它。
德勒兹《弗兰西斯·培根:感觉的逻辑》法文版书影
如果将时间理解为前后相继意义上的或者说时序的(chronological)时间,那么,说音乐家和作家能够在音乐和文学中表现时间并非奇谈怪论,因为音乐和文学都是时间的艺术。然而,如果诚如莱辛在《拉奥孔》中所说,造型艺术属于空间艺术,只能表现时间中某一静止时刻的画面,那么,作为造型艺术之一的绘画又如何表现时间的流动?我们不难想到的解决方案是,画家可以在一幅画或多幅画中呈现若干在时间上具有关联的场景,例如教堂中那些表现基督生平的组画。但是,这种对时间的呈现与德勒兹的意图背道而驰,因为德勒兹所认为的绘画中的时间绝非时序意义上的时间,不唯此,他认为真正的音乐和文学中的时间,表达的同样不是时序意义上的时间,而是一种更本真的时间。
尽管德勒兹对时间和绘画关系的直接分析屈指可数,但如果将这些论述放入他的哲学思想脉络中,特别是置于他对康德和普鲁斯特的解读中进行互释互证式的考察,我们便能将德勒兹对绘画与时间之关系的思考更加详细地呈现出来。
一、官能的“非逻各斯”运用
在《弗兰西斯·培根:感觉的逻辑》一书中,“形体”(figure)是贯穿始终并且起着支配性地位的概念,对这个概念的理解将为我们理解时间难题提供基本的语境,因为时间就蕴藏在“形体”的秘密中。
德勒兹将培根画作中那些扭曲变形的形象称作“形体”,形体区别于再现性的形象,后者具有“具象(figuratif)、图解(illustratif)和叙事(narratif)的特征”[3],而形体尽管可能有现实的形象来源(例如德勒兹提到培根经常用人物照片作为形体的灵感来源),但它经由培根的独特风格处理,已从再现的功能中解放出来,成为一种直接作用于感官神经的感觉聚合体。值得注意的是,在德勒兹看来,绘画的对象,即“感觉”,并非某种主体性的私人感受,而是一种贯穿主体和对象的“无人称的”(impersonnel)生命力量,唯有这种力量对身体产生作用,我们才能感受到客体的存在。德勒兹将这一力量称为“节奏”,并且这种节奏乃是艺术的可能性条件,因为“当节奏进入听觉领域时,它就作为音乐而出现,在视觉领域出现时,就体现为绘画”[4]。
弗兰西斯·培根在工作室
那么,培根如何从具象中萃取出形体并使其成为“感觉”的表达?这当然涉及培根在具体绘画时所运用的技巧,例如通过单色的色域来分割画面,用诸如椭圆形或支架式的几何形状将形象隔绝开,通过分解和变形的方式对形象进行分裂和扭曲,借助具有任意性的涂抹、抛掷、喷洒颜料等技法,模糊形象与其周围的界限,等等。诚然,这些方法使得培根的绘画带有鲜明的自我风格,但相比这些作画技巧,更为重要的是画家本人乃至绘画本身所践行的感官/感觉的逻辑。
弗兰西斯·培根 自画像三习作 1979
德勒兹指出,培根的绘画体现出的“‘各种感官的逻辑’,是非理性的,非理智性的”[5]。为说明这种感官的逻辑,在讨论培根的三联画时,德勒兹提到了作家普鲁斯特,他认为:
培根在拒绝形象化绘画与抽象绘画这一双重道路时,将自己放到了与普鲁斯特在文学中的位置相同的处境。事实上,普鲁斯特不愿意要一种过于“有意”的抽象文学(哲学),同时也不愿意要一种适合将故事形象化的、图解性质的或叙述性质的文学。普鲁斯特坚持的,他所想呈现于世的,是某种从形象化那里夺取过来的形象,没有了任何形象化的功能:一个自在的形象,比如贡布雷这一自在的形象。他本人就说过“在形象的帮助下写出的真理”。他在许多情况下,之所以会通过无意记忆(la mémoire involontaire)来创作,那是因为,无意记忆与满足于说明或叙述过去的有意记忆(la mémoire volontaire)相反,可以成功地将这一纯粹形象呈现出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