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说的主体化是指通过一系列身体行动所进行的生产以及一种表达的能力,这种表达不能在特定的经验领域中被认识,而对它的认识会成为对经验领域的重构的一部分。
(主体化是通过践行平等的预设而成为主体的过程。)
一种主体化的过程是什么呢?它是一种“一”的形成,这种“一”不是一个“自我”,而是一个“自我”和一个他者之关联。可以在表面上同一的“无产者”这个名称中得到例证性的展示。
主体化过程,那些研究民主政治运动史的人应当十分熟悉。在这些运动前,民众中人民的生活是分隔、孤立的。没份参与的人都想生存,往往呈现出治安秩序所赋予的卑贱特征。正如朗西埃所说:“只存在统治下的秩序或者暴乱的无序。”(D12) 民主政治运动开始后,原本不存在的我们就诞生了,原本不存在的群体就存在了。在那种意义上,社会经验领域就被重构了。它是为有份参与者而重构的,因为他们被迫面对没见过的他人,或者至少没有以那种特别的方式面对过。而且,它还会为民众而重构,民众中的人民开始感到被赋予了力量。这种赋予不是个人的而是集体的。人们不再为同样匮乏的物资,无论这是物质的还是抽象的——例如美之于女人,来将民众中其他人看作竞争者,而是开始将他们看成与自己一样的人,参与同样的斗争,面对同样的对手。
不应该将主体化看作民主运动的结果,而是其中一部分。
然后,主体化是民主政治的根本要素,由一个集体的我们构成,而我们又与集体行为共进退。这个我们既不是行动的源泉也并非其结果。它伴随着正在进行的活动而诞生,与它相依相存。
他无意构造主体学说,而且区别于法国符号学派,研究的是主体的能动性,而不是其在符号秩序中的无作为;他的目的不是定义主体本质,而是发掘主体化(subjectivization)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