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年,新康德主义哲学家、格式塔心理学先驱雨果·明斯特伯格提出将电影定义为“主观性艺术”,这一主张挑战了艺术的目的在于模仿的观念。明斯特伯格认为,艺术应根据思维规律,积极且创造性地操纵或重组现实。电影让明斯特伯格着迷,因为对他来说,电影在美学上再现了支配心理活动本身的空间与时间范畴:感知、注意力、记忆、想象力和情感。因此,电影可以呈现思想的影像,将原本内在的、无形的思想过程进行一种美学层面的外化,这一观点是哲学与电影相遇的最主要也是最早的契机之一。

《运动-影像》和《时间-影像》中所阐述的思想-影像也有类似的表述,但正如德勒兹的影像符号理论挑战了电影符号学的主流观念一样,德勒兹在这两本电影著作中对柏格森哲学的解读也打破了哲学中那些为人珍视的二元论思考框架。在西方哲学史的版图上,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区分是人们耳熟能详的概念坐标。但在两卷本《电影》中,内部与外部、心灵与自然、所指与影像、现实主义与建构主义等概念在书中看似被随意切换,而描绘了17世纪以来哲学探索轨迹的笛卡尔式论调在这里似乎并没有发挥什么用处。同样,德勒兹的哲学生涯一直致力于研究那些最深刻地挑战了法国笛卡尔传统的人物,包括斯宾诺莎、莱布尼兹、尼采,但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柏格森。要想了解德勒兹电影研究方法的独创性和局限性,以及《电影》两卷本在其哲学著作中的地位,就必须重新探究德勒兹与柏格森之间的关系。

一、运动观念的重塑

德勒兹对柏格森的四篇评论(每卷两章)是《电影》两卷本的哲学核心,其关于电影的论述也广泛参照了柏格森的著作,在这之中,《物质与记忆》和《创造进化论》这两本书最为关键。德勒兹认为,我们不应该对柏格森直接或间接论述电影感到惊讶,因为柏格森的那两本书中的论述涵盖了电影的早期历史,在这一时期,电影通过提供与思想相关的运动-影像,为哲学思想的变化提供了昭示。然而,《创造进化论》的最后一章批判了“电影式”的思维模式,柏格森认为电影是一种机械主义的幻觉。尽管《物质与记忆》中没有提到电影,但德勒兹认为它从头到尾都是一部电影理论著作,预示了电影对哲学的重要性。为什么柏格森对电影提出批判,但德勒兹还要觉得柏格森的思想与电影关系密切呢?

要解决这个悖论,或者要理解这一悖论如何产生了德勒兹电影理论中最具独创性的维度,就需要更深入地理解运动、影像和绵延时间这些柏格森思想的关键概念。同样,德勒兹对查尔斯-桑德斯·皮尔斯符号理论的柏格森式解读也必须加以探讨。柏格森写道:“(现代)科学,必须首先将其以时间作为独立变量的愿望来定义。”柏格森坚信哲学与科学之间对话的必要性。然而,对于现代科学中对待时间的机械主义立场,以及还原主义态度中的总体性主张,柏格森持有一定的怀疑态度。柏格森认为现代科学将时间还原为一连串由决定论法则联系起来的同质化瞬间(德勒兹所称的任意瞬间),并认为科学理性无法理解绵延时间。通过柏格森对科学还原论局限性的评估,我们可以看到其思想是如何将“时间”这一概念放在如此重要的位置。

回溯近代科学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到,牛顿于1687年发表了他的天体力学普遍定律之后,运动被认为是一种有序的现象,其结果可以通过数学的精确运算来预测。例如,像万有引力值这样的普遍常数可以用一定的数学模型来解释,这一观念使得科学强有力地消除了自然印象中的时间与变化。对于近代科学来说,数学常数一旦确定,它就适用于宇宙的每一个角落,适用于所有给定质量的天体。此外,它的真实性与这些天体的特性、物理属性、测量的时间地点以及观察者的存在无关。对数学的信任意味着因果链条可以从遥远的过去一直延伸到可预见的未来,并且在空间上可以向各个方向延伸。从根本上说,宇宙是静态的、同质的,它可以通过数学进行描述,并可以被分解成由小到大的各个组成部分。

因此,科学成为了分离物质中基本元素的活动,科学的核心任务在于了解这些基本元素如何结合,并将其重新组合成更复杂但可预测的系统。毫无疑问,分离出来的自然组成元素为人们进一步了解自然提供了更多的知识工具。理想的情况是,有朝一日人们能够彻底完成对自然的理解,而不断变化的天体力学就像认为上帝在不断变化一样荒谬。在此,进步的观念表现为数学知识的进步,是人类为更准确、全面地用数学描述自然而不断分化不同元素的过程,这种机械论与还原论的科学观是一种静态的宇宙观。对于近代科学的基本立场而言,我们对自然的理解可能会不断变化,但自然界的常量却从未改变。科学进步的定义是,如果宇宙是一个不变的整体,那么理想情况下,它的每一个部分都是可以理解的,我们可以经由对部分的理解得到有关宇宙的全部秘密。而不可预测的变化、不可预见的新事物的出现、观察者与自然界的相互作用都被排除在这一科学理想之外。

事实上,面对进化论、量子力学、热力学以及其他非线性变化系统的挑战,当代科学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在努力维持这种有序的、发条式的宇宙形象,正如爱因斯坦对尼尔斯·玻尔的告诫所说的那样:“我永远不会相信上帝在玩弄这个世界。”柏格森对此回应说:“时间就是创造,除此之外什么也不是。”自然是变化,是对新事物的不断创造,是在本质上开放的环境中进行创造的整体。这一开放的整体是没有任何既定模式的发展过程。“生命在时间中前进,在时间中延续。”柏格森所说的“电影幻觉”,是在这一科学主义的还原论态度下人们如何误解运动和变化的具体表现。

在《运动-影像》的开篇,德勒兹通过三小段关于运动与时间的论述,探讨并重新界定了柏格森的观点。这些论题涉及运动与瞬间的关系、不同科学哲学所认定的瞬间的性质以及运动与变化的关系。每小段论述都思考了相对于运动而言时间的特定描述。在《运动-影像》中,德勒兹的第一个论点是将科学还原论的错误视作一个公式,即将运动理解为“静态分切+抽象时间”,这与“动态分切+绵延时间”的观点形成了对比。这是理解柏格森意义上的绵延时间的第一种方法。

二、抽象时间与绵延时间

对于柏格森而言,真正的运动有别于客体在空间上的位移,后者是过去时,而运动作为位移的活动则是现在时。与空间不同,运动无法在不改变或消除其作为运动的特质的情况下被分割为静态的部分。因此,运动是唯一、异质且相互不可还原的。反之,机械论的运动观将所有空间的分切归属于一个同质性的空间。据此,德勒兹给出的反对理由是,任何静止的分段化序列都无法重构真正的运动:“你只能通过在位置或瞬间中加入连续的抽象概念,加入机械的、同质的、普遍的、从空间复制的、对所有运动都相同的时间的抽象概念,才能实现这种重构……运动总是发生在具体的绵延时间中,因此,每个运动都有其自身的质性的绵延时间。”就运动而言,绵延时间是唯一、异质且不可重复的,这就是计算坠落物体的轨迹公式与流星在地球大气层中耗尽自己这一独特事件之间的区别。

柏格森将电影幻觉定义为“静态分切+抽象时间”。这的确是对胶片上影像组织序列的准确描述:运动凝固为瞬时,排列在线性和不可逆的连续性物体上,并以每秒24格的速度自动运转。1907年之前,柏格森在科学蓬勃发展的背景下写作时,可能对新兴的叙事电影知之甚少。与此同时,电影摄影在运动分析方面的科学应用已经非常发达,包括弗雷德里克·温斯洛·泰勒(泰勒制的始作俑者)所倡导的时间与运动研究。从这个意义上说,柏格森将重新整合的运动和机械化的时间定性为“电影”或许是当之无愧的。但是,德勒兹认为,电影对在时间与运动方面的潜力在电影出现的早期必然会被低估,因为它的“本质”,即镜头呈现时间而非空间影像、运动而非静止部分的能力,只有通过蒙太奇、运动镜头与多重视角等技巧的使用,才可以被彻底发挥出来。

柏格森忽视了早期电影的潜能,从而轻视了电影对哲学的启示。然而,对柏格森来说,“电影式”的感知模式并非完全错误,它是日常生活感知的一部分,他将其称之为“惯性感知”。对现实的理解总是需要一种内在的“电影感”,一种有选择的取景和组织,感知所捕捉的一系列快照只保留那些与我们当下所需相关联的特征,而物质内在的连续性在精神上被压制了。事实上,柏格森所言的“绵延时间”就是对现实的哲学直观,它超越了自然或日常的感知。然而,德勒兹在更为根本的层面的辩护是含糊不清的,他在运动与影像之间建立了一种特殊的关联性,这种关联性贯穿在两卷本《电影》当中。电影呈现的不是一帧帧静止的图像,电影的运动特性也不是由人们的自然感知所赋予。相反,他认为:“运动内在于影像当中,它并不是附加上去的,相反,运动是影像的直接属性。”换句话说,对德勒兹而言,重要的是在运动-影像中最为原始的经验,即我们眼睛所直接观察到的东西。但这不仅仅是一种现象学式的论证,即意识赋予影像以运动的特性,电影感知不同于任何具体的自然感知,它打破了现象学所依据的自然感知的条件。

在此,德勒兹反问道:“在一定意义上,对电影幻觉的再现不也是对幻象的建构吗?”德勒兹认为,自然感知中那些选择性的、不连续的影像,是通过一种超越感知本身的精神自动装置,在感知“之上”对感知进行建构的。因此,自然感知与电影感知在本质上是不同的,因为放映机将运动自动化,直接捕捉运动本身,这与人的感知无关。因此,德勒兹认为:“电影给我们提供的不是一个添加了运动的影像,而是直接给我们提供一个运动的影像。”很显然,认为人们的意识在对电影运动属性的感知过程中不发挥作用显然是错误的。但如果反驳德勒兹的观点,认为电影感知与自然感知可以等同,同样也是错误的。尽管如此,德勒兹的推理在这里无疑是相对薄弱的,我们将在下文的论证中进一步检验德勒兹对运动和影像的分析。

德勒兹对柏格森的第一小段解读,阐述了他发现的运动-影像超越了自然感知的条件,这些思考来源于《物质与记忆》对电影的批判。在柏格森的论述中,关于感知方式的新思考与电影这一技术创新同时出现。德勒兹对柏格森第二小段解读将电影描述成新的影像观念的变化,这表现为西方思想史上的关键转变。事实上,电影代表了“完善新现实的器官”的出现。在德勒兹的第一小段论述中,任何由连续瞬间产生的运动都是虚幻的,而不是真实的。第二个论点则根据瞬间的特性来探讨为何自己会做出这样的判断。

古代哲学认为,运动是姿态或特权瞬间之间的有序过渡,这些特权瞬间指的是形式或理念,它们本身是永恒且静止的,例如,在古希腊的雕塑作品当中,身体运动的理念化特征被指认为一个瞬间,这个瞬间“凝缩”了关于运动的总体特性。因此,运动被想象为源于形式上的超越性元素,这是一种理想的综合体,运动被形式的辩证法赋予秩序与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