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展开之前,对第 1 个论述还有另一种说法:您无法用空间中的位置或时间的瞬间, 即用静态“截面”来重构运动……要重构运动,您只有把某种连续的、某个机械的、同质的、普遍的和带有空间印记的时间的抽象形态与位置或瞬间联系起来, 用同一种东西连接所有运动,而这两种方式都会让您失去运动。一方面,您将两个瞬间或两个位置无限拉近是徒劳的,运动总是出现在两者之间的间隔中,出现在您的身后。另一方面,不管你们怎么分割、再分割时间也是徒劳的,运动总是出现在一个具体绵延中,因此,每个运动都将有其质的绵延。人们因此将这两个不可化简的表述对立起来:“实际运动→具体绵延”与“静态截面+抽象时间”。
1907 年,柏格森在《创造的进化论》中, 为这个错误表述命名为:电影的错觉。其实,电影使用的是两个互补的给定的东西:人们称作图像的瞬间截面;一个运动或一个无人称的、统一 的、抽象的、不可见或不可知觉的时间,它存在于“中”,人们“通过“这个机器来展示画面。[1] 因此,电影给我们展示了一种虚假运动,电影是虚假运动的典型例证。但奇怪的是,柏格森给这种最古老的错觉起了一个非常现代、入时的名字 ( “电影的”)。其实,柏格森认为,当电影用静态截面重构运动时,它只是在做最古老思想(芝诺悖论)或自然知觉做过的事情。在这方面,柏格森有别于认为电影更多的是与自然知觉的条件决裂的现象学。“我们用几乎是瞬间的画面来反映正在流动的现实,由于这些画面是这种现实的特征,所以我们只需用一个抽象的、统一的、不可见的变化将它们串联起来,而这种变化存在于这种知识的设备的深处……**感知、智力活动、语言一般都是这样产生的。**要想思考、表达甚至知觉到这种生成,我们只能开动某种内部的电影机。[2] 以这样理解,对柏格森而言,电影只是一种经常出现的普遍错觉的投射、再生产?好像人们在不知不觉地拍电影?但如果是这样,会引发许多问题。
首先,对错觉的再生产,在某种程度上是否是对自身的修正?人们能否以手段的人工性推导结果的人工性?电影用的是一帧帧图像, 即静态截面,每秒 24 帧(初期每秒 18 帧)。但我们经常注意到,电影给我们的不是相片,而是一种均衡画面,运动挤不进来,也加不上去作为一种直接与料反而属于这种均一的画面。自然知觉似乎也是如此。然而在自然知觉中,错觉在知觉源头被产生主体知觉的条件修正了。在电影中,错觉是在画面出现的同时被修改的,为了一个条件之外的观众(关于这一点,我们看到,现象学有理由提出自然知觉与电影知觉之间的本质差别)。总之,电影不能给我们提供一个可以加载运动的图像,而是给我们直接提供一种运动-图像。它确实给我们一种截面,但这是动态截面,不是静态截面+抽象运动。不过,让我们还感到惊奇的是,柏格森早就发现了动态截面或运动-图像的存在。这早于《创造的进化论》的发表和电影的正式诞生, 这是在 1896 年他写《物质与记忆》的时候。运动-图像的发现超越了自然知觉条件,是《物质与记忆》第一章中的天才发明。能否这样认为,柏格森在十年后忘记了这一发明?
或者,他受另一种错觉的吸引,彻底推翻了他原来的一切?人们知道物与人都不得不在最初阶段有所保留,也必须有所隐藏。不这样做行吗?它们出现在一个尚不包含它们的整体中,而且必须提前表明它们与这个整体的相同特征,以防被拒绝。一个事物的本质从不出现在开始,而是出现在事物之间,出现在其发展过程中和其力量得到巩固之时。这一点,柏格森比任何人都清楚,他提出了关于“新颖性”的问题,而不是永恒的问题(新事物的产生和出现是怎样成为可能的?),从而改变了哲学(比如,他认为生活的新颖性不可能一开始就表现出来,因为在开始时,生活必须模仿物质……电影是否也是这样?开始时, 电影不是也必须模仿自然知觉吗?或不妨这样问,电影最初的情形是怎样的?一方面,取景是固定的,因此镜头是空间的,形是静止的;另一方面,取景机器与放映机器合为一体,被赋予了一个统一的抽象时间。电影的进化,即自己本质的获得或新事物的出现,来自于剪辑、活动摄影机以及与放映相分离的取景的解放。于是,镜头不再是一个空间范畴,而变为时间范畴;而截面也成为一种动态截面而不是静态截面。电影准确找到了《物质与记忆》第一章中的运动-图像。
不妨下这样的结论,柏格森关于运动的第 1 个论述不再像原来那样复杂了。一方面,存在着对经过的空间重构运动所有企图的批评,即加载片刻的静态截面和抽象时间。另一方面,存在着对电影的批评,它被指责是一种制造错觉的企图,一种抬高错觉的地位之企图。但也有着 《物质与记忆》的论点——动态截面、时间镜头,而这些都先知先觉地预示了电影的未来或本质。
姜宇辉第 2 课